貨車是用來拉貨的,但有些人卻把貨車當“客車”,把車廂當“雅座”,拉貨又拉人,殊不知這不僅是違法行為,還存在極大交通安全隱患。9月12日晚,市公安交警部門在汕湛高速公路潭水服務區依法對一輛人貨混裝的貨車進行了處罰。
當天晚上8時15分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公路四大隊在汕湛高速公路潭水服務區開展夜查行動時,發現一輛粵B號牌的小型貨車疑似存在違法載人行為。民警立即示意該車靠邊停下,并讓駕駛人打開車門接受檢查。經查,該車核載2人,實載5人,除了駕駛室載有2人外,還有3人蹲坐在車廂內,駕駛人譚某某為梅州人,乘客均為肇慶人。
據譚某某交代,他在某搬家業務平臺接單,準備將貨物從茂名運往佛山,車上坐著的都是客戶。因為所裝載的貨物不多,且路程較短,應乘客要求,他抱著僥幸心理讓客戶坐在車廂里一同搭載。為避免被查處,他一路上都不敢停車,直到駛至潭水服務區他想上廁所停車時,被民警當場查獲。民警對駕駛人譚某某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并依法對其違法行為處以駕駛證記3分、罰款2000元的處罰。
市公安交警部門提醒,貨車在設計和制造過程中,主要是為了滿足貨物運輸等需求,本身沒有設置相應的乘客座位和安全防護設施,因此不具備載客條件。貨車車身較大,重心偏高,車輛安全性較差,特別是在違法載人的情況下,一旦與其他車輛發生碰撞,或發生側翻等事故時,易導致群死群傷事故,駕乘人員切勿駕乘違法載人的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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